皖建协[2011]18号
关于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1】37号文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1】37号文《关于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加强质量管理开展创建精品工程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情请登陆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请根据通知精神引导广大会员企业大力支持和积极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施工,粗粮细作,一次成优,积极创建精品工程。
凡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创建“鲁班奖”工程的单位要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并于工程开工之初将创优计划报送我会,并在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与我会加强联系,以便我们及时组织专家按鲁班奖评选办法要求对申报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价。
联系电话:0551-2871599(企业部)
传 真:0551-2649622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抄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人事教育处;各市工程质监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