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11]13号
关于召开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经研究,我会在合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员:
1、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
2、各市建筑业协会专职会长或秘书长1人、未成立协
会的市,请建筑管理部门指派1人参加会议。代表人选包括上属人员的可不再另派人参会;
3、本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分会各1人。代表人选包括
上属人员的可不再另派人参会;
4、2007年以来入会的单位会员负责人1人。代表人选包括上属人员的可不再另派人参会;
5、请各市建筑业协会负责通知本市有关代表参会(名单附后)。中直、省直企业代表(理事候选人)由我会直接通知。
理事候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委派代表参会。
二、会议内容:
1、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选举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聘请名誉会长;
4、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有关事项。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会议时间:7月27日上午报到,7月27日下午3点开会,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5558号
安徽世纪金源大饭店
饭店联系电话:0551—6868888
联系人:赵玲:18655163199
省协会联系人:薛文忠 0551—2649622、13955175099
参会人员每人交会务费200元,住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抄报:省住建厅、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抄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人事教育处,本会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