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11]4号
关于进行理事、常务理事确认推荐和递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我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四年来,有些理事、常务理事因退休、人事调动或企业改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根据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需做确认和递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在在职的我会第四届理事、常务理事,要填写《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确认和递补推荐表》(附件①)一式两份,进行确认推荐;
2、有变动的理事、常务理事,由原所在单位填写附件①一式两份,进行递补推荐;
3、理事和常务理事数额及递补,应根据我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条:“理事单位推选的理事即为该单位的代表,该理事工作调动或离任时,其理事职务随之终止,空缺的理事名额仍由理事单位另行选派、递补并报本会秘书处,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后行使理事职权,并在下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确认。”的规定办理。
4、此项工作委托各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填报,填报时间为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前。填报范围见: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理事名单、常务理事名单(附件②)。
5、少数理事单位因撤消、破产或被兼并,需要更换理事
单位的要写出专题报告附在附件①后。
6、将附件①填好、加盖公章后,邮寄我会一式两份,并将电子档发送我会邮箱:44130680@qq.com。
7、为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好,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我会,以方便工作;
8、中直企业、省住建厅、省相关协会及有关单位的理事、常务理事由本会组织办理。
联系人:办公室:薛文忠
联系电话:0551-2649622或2871598
邮箱联系人:王龙亚 电话:0551-2871597
附件:
①《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确认和递补推荐表》
②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理事名单、常务理事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厅人事教育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建管局(处)
附件①:《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确认和递补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