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经〔2016〕05号 关于推荐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并对会员重新申请登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是从事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服务的专业协会(以下简称分会)。自2011年第二届理事会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领导下,分会紧紧依靠和团结广大会员单位,围绕行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得到了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肯定和认可。目前,第二届理事会暨将届满,根据分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会将于下半年召开换届大会。为做好换届工作,特请有关单位推荐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并对原有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1、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体现地域性和行业覆盖面,增加企业理事候选人比例;所在单位应为本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根据各地区、各行业和建筑企业数量分配本届理事名额;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在业内享有较高威望和知名度的专家、创造良好业绩的企业负责人和优秀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管理人员。
2、推荐范围
各地区、行业有关建筑业(建设)协会的负责人;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二、会员重新申请登记
会员重新登记是协会换届的基础。会员登记完成后,将在会员中推选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
原会员重新登记,以及新会员申请入会,均须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亦可登录中国建筑企业管理网下载)。各会员单位可申请推荐担任理事、副会长单位,填写相关推荐表格报送我会,经秘书处审核后,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有关事项
1、请于2016年6月16日前请将填写的《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会员登记表》邮寄到分会秘书处,并在中国建筑企业管理网(www.jzqygl.org )下载电子版推荐表认真填写后发送至我会邮箱(无需手写后扫描,直接填写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即可)。
2、加入分会会员的单位,自然成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如已成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的,为便于联系及提供服务,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
联系人:张雨 闫萌萌
电 话:010-62147823
010-62145379
传 真:010-62168150
Email :1870147415@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8室
邮 编:100037
2016年4月1日
附件(点击附件标题下载):
附件1: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会员登记表;
附件1: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会员登记表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