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筑业跨越发展
建设厅副厅长  吴晓勤
(2006年5月31日)
    这次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十五”建筑业发展,分析形势,明确任务,部署实施“十一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及2006年重点工作,促进我省建筑业跨越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五”建筑业发展十大成效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从创新工作思路、改革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严格市场管理入手,推行质量兴业战略、科技兴业战略、输出兴业战略,保持了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十个方面成效和进展。
  ——支柱产业作用显著。
  “十五”末期,全省全社会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01亿元,较上年增长11.5%,比“九五”末增长105%,占全省GDP总值的7.5%,在全国排序从“九五”末的第14位上升到第13位。同比口径,五年共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773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0.04%。建设了一大批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工业、能源、矿山、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小区项目,城乡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末期,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168万人,其中120多万人来自农村,建筑业已经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行业。在建筑工匠比较集中的肥东、无为等建筑劳务基地县,建筑劳务收入占农村人均收入比重不断提高,有的已达到三分之一强。在一些地方,不仅出现了建筑业反哺农业趋势,而且活跃了乡镇经济,促进了小城镇建设。
  ——结构调整成效明显。
  “十五”末期,全省建筑业企业3101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162家,专业分包企业1438家,建筑劳务企业501家。各类高等级(二级及以上)企业共670家,比“九·五”末增长76.78%,所占比重也由“九·五”末的16.8%,上升到22%。“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通过资质就位和产权制度改革,改善了结构,促进了企业内部深化改革,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一大批地方优势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逐渐形成。根据2005年评选的首届“建筑业50强”统计数据,其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占全行业的33%,实现利润占全行业的25%,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省建筑业“排头兵”企业群体的发展水平。近几年,我省建筑劳务企业化步伐不断加快,一批劳务输出龙头企业脱颖而出,劳务企业吸纳建筑劳务人员35万人。我省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发展,受到建设部的密切关注和热情指导,在去年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会议上,我省被列为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单位。
  ——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十五”期间,通过连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年工程”活动,住宅工程使用性能明显提高,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质量投诉呈现下降趋势,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五年累计共创全国
  “鲁班奖”工程6项、全国装饰奖5项;创黄山杯奖224项、省装饰奖33项,省级奖项总数是九五时期的3.4倍;创省级“用户满意工程”202项,各地还创建了一大批市级优质奖项工程。
  ——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年均工伤事故38.8起,年均死亡人数42.2人,连续五年控制在建设部和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我厅也因此连续五年通过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受到省政府表彰和奖励。“十五”期间,全行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推行两项安全许可制度,紧紧围绕“强化意识,落实责任,专项治理,创建达标”等四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死亡率下降。施工现场面貌明显改善,文明施工水平普遍提高。五年累计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共280项,各地创建了一大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十五”期间,立足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了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以市场主体守法行为为基础,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出台《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契机,启动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实施了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岗位人员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建立拥有2563人的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名册,培育工程招标代理机构167家,实施对招投标关键环节监督制度。全省各市县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加强了自身建设,完善了市场功能,改善了服务环境,部分城市建立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有形市场。
  ——工程监理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随着我省投资规模高速增长,监理行业快速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监理企业187家,比“九五”末翻了一番,其中甲乙级监理企业有33家发展到70家。监理企业业务总收入达到4.01亿元,监理业务量超过千万元的企业从1家发展到现在的11家,涌现一批如省建设监理公司、省电力监理公司、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公司等市场形象好、规模大、外向度高的骨干监理企业。到“十五”末期启动了监理业绩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了监管手段,加强了监理业务培训,工程监理逐步由队伍数量扩大向队伍素质提高转变,由强调监理覆盖面向提高监理服务质量转变。
  ——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以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行业关键管理岗位人才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开发建筑业人才资源,培育了一大批质量、安全、检测、监理、造价等专业经济技术岗位资格人员,形成了基本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的普及型管理人才队伍。其中通过考试和考核认定,全省有2555人、8509人分别取得了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省五年累计考取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2268人,已建成具有在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2032名的监理队伍,全员总人数达到1.26万人,比“九五”末期增长了194%;“十五”期间,全省普遍开展了以十大工种为主要对象的建筑劳务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促进了施工操作层整体素质的提高。全省建筑劳务技能鉴定总人数达30万人。新成立建筑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基本通过技能鉴定,实行持证上岗。
  ——劳务输出成效显著。
  “十五”末期全省成建制建筑劳务输出规模达到65万人,劳务收入约50亿元,比“九五”末分别增长24%、42.86%。据不完全统计,五年累计向省外输出成建制建筑劳务人员达289万人次,劳务总收入218亿元。国际工程承包势头良好,安徽建工集团、省外经建设(集团)公司外向骨干作用凸显,市场份额逐年扩大,已进驻亚非10多个国家,“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国际工程承包收入2.35亿美元,比“九五”末增长228.6%。“十五”期间,我省加大了对建筑劳务输出的政策倾斜,扶持培育了一批外向骨干龙头企业和驻外工程经济技术管理人才。同时加强了驻外建筑管理服务,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京皖、沪皖建筑劳务合作洽谈、考察和座谈会等活动,密切了与大城市、大市场、大企业的联系,扩大了劳务输出渠道,输出规模逐年增长。
  ——清欠工作成效突出。
  自2003年底国家开展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以来,我省清欠工作不仅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而且受到建设部的密切关注,我省的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多次受到省、部领导表扬和肯定,清欠进度居全国先进位置。截止今年4月底,全省共偿付拖欠工程款95.31亿元,偿付率97.99%,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偿付35.22亿元,偿付率99.9%。网上总的清欠解决比例已达95.76%,有16个市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我们以基本建设程序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建设资金的落实、流向、结算和支付的监控,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防止发生新的工程款拖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担保和保证金制度,实行竣工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有效地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都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政风建设面貌一新。
  “十五”期间,全省建筑管理系统把政风建设放在首位,继续组织开展“建管双优”、“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三优、四化”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两情”、“两风”深入人心,建管局面焕然一新,一大批优秀工作者和先进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各地政府的表彰。同时各级建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政务,实行了政务窗口一揽子受理,限时办结,方便企业,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塑造了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厅政务窗口共受理的建筑管理事项3595件,办结率100%。
  同志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我省建筑业水平在全国的位次不高,居13位,与周边省份相比差距较大;二是创自主品牌不足,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效益较低;三是企业管理粗放,人才贮备不足,影响企业资质提升;四是工地环境和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与社会发展不适应;五是开拓市场不够,出省出国总包份额较小;六是影响建筑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有待深入剖析和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建筑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国家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适当投资规模,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以实现全国生产总值增长8%的目标,宏观经济形势将继续支撑建筑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一是国家推动投资体制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者具有更加自由的投资决策权,建筑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政府投资方式的改革,将带动建筑业企业承包方式的转变。二是我国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圈发展动力强劲,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三大龙头地区。我省作为建筑劳务输出大省,建筑劳务有着扎实的行业基础和市场渠道,在新一轮发展中可弥补市场劳务短缺而形成经济增长点,形成紧缺品牌效益,给我省建筑业外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市场。三是我省地缘“长三角”,经济已步入良性增长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仍然保持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给建筑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是,也要看到“十一·五”时期,“入世”过渡期基本结束,建筑业将进一步面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调整,高端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对建筑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建筑企业自身的深化改革也都将会给我省建筑业的发展提出挑战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牢牢把握新机遇,解放思想,用跨越发展的思路研究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完成新时期赋予我们的新使命。
  一是必须树立建筑业跨越发展观念。多年来我省建筑业一直处于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但其发展速度、产业布局与我省市场资源不相衬,出现了一般多层住宅工程等低端市场竞争激烈,我省施工企业产能过剩;高层建筑、基础设施、工业建筑等高端市场,我省企业市场份额不大。原因是多方面的,改革步伐缓慢,经营理念落后,企业活力不能充分释放,政策扶持和政府指导力度不够,是主要因素。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更新观念,敢于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提出解决办法,用政府一手来推动,用市场一手来引导,推动我省建筑业跨越式的发展。
  二是必须创新建筑业发展模式。多年来我省建筑业企业一直沿用“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模式,结果主业没做强,副业没做大,主业不能主导,副业不能辅助。浙江企业提出“大建设、大市场、大基地”的经营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一个良好的发展模式必须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和适应企业自身的特点。我们要在创新建筑业发展模式上下功夫,形成明显的比较优势。可以通过改制改组,探索合作承包、合作经营的运行机制,以资本为纽带,跨区域进行强强联合,迅速做大企业规模,实现超常规扩张;坚持两头延伸、多功能发展,为企业转向工程总承包,加快与国际接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坚持相关产业并举,集团化运作,相互支撑,互为推动,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中小型企业要尽快定位,走专、精、尖、特等品牌经营路子,做强做优。
  三是必须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多年来我省建筑业企业一直粗放经营,粗放管理,高能耗,低技术,以包代管已形成行业惯例,严重影响了建筑业发展效益和质量。建筑业发展必须坚持速度和效益的有机统一,以高效益作为发展的前提。我们必须重视企业内部的管理,要指导企业抓好法人治理,科学内部管理,注重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注重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注重提升节能建筑技术,改进施工工艺和工法,降低能耗,大力促进施工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生态和环境,提高发展质量,为发展循环经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先导作用。
  四是必须提高建筑业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是破解建筑业结构不合理和增长方式粗放等难题的必然战略选择。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面对建筑业科技贡献率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的现实,我们必须将自主创新作为建筑业发展战略的新课题,为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找到真正的切入点。要培育和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重视先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重视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努力获取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建筑业增长由要素驱动型转向创新驱动型,保持我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十一五”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抢抓机遇,奋力崛起,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支柱产业的作用,坚持维护建筑市场公平交易,保护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坚持建设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使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一致;坚持建筑业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向社会和人民群众交付适用、美观、安全可靠的建筑产品,保证投资效益;坚持扶优扶强扶专扶特,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打造安徽建筑劳务品牌,努力开拓省外、海外两个市场,提高产业外向度;坚持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主要发展目标
  (一)建筑业发展目标:行业结构基本合理,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780亿元,占全省GDP的7.5%左右;培育1-2家年产值达50亿元的企业,10家年产值达20亿元企业;特级企业达到3-5家,一级企业达到150家,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到1000家以上。
  全行业形成科技推动发展、建筑“四节技术”推广运用普遍的机制,产值亿元以上的施工企业通过认证形成完整的质量、环保、健康管理体系。
  (二)安全目标: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支撑体系(包括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下降20%,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控制在4.8以内。
  (三)质量目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交付合格率保持100%,新建建筑达到节能50%以上,基本消除重大恶性质量事故。
  (四)建筑市场目标。市场运行监管体系完善成熟,市场秩序呈现根本性好转,初步完成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启动采用市场手段调控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探索和试点工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制度性问题基本解决。
  ——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扶优扶强扶专扶特,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安徽企业品牌。
  2、推进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管放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3、强化施工现场监管,提高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完善各方主体制度保障、政府差别化有效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社会第三方保险、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4、推进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加建筑业科技含量,开创行业科技应用新局面。
  5、加强政风、行风和效率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2006年主要工作
  根据我省建筑业“十一五”目标规划,在今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已经印发了2006年建筑业工作要点。下面,我着重对今年的重点工作再强调一下:
  今年的重点工作归纳起来5句话30个字,即“突出两条主线,狠抓两个重点,致力两个加强,采取两项措施,完善两个机制”。
  (一)突出两条主线
  ——建筑业发展的主线。以增强安徽建筑业综合竞争能力为中心,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或者拓宽服务领域做强做大,或者突出主业做精做专形成特色,从而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积极开拓国际和省外市场。适应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安徽建筑业企业品牌。为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我厅决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对于申报一级施工资质初审通过的企业,省里给予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平台;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设企业不再设定资质暂定期;适度放宽新设企业标准,准予宽进企业从事相应的建筑活动并给予两年暂定考核期;对投资性专业公司申报资质可不受级别年限限制;对申报最低资质等级的企业不再进行实地考察。二是下放建筑劳务资质审批,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我厅备案。三是由省政务中心建设厅窗口统一受理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负责形式审查,涉及企业和执业人员资质变更的,改为窗口即办事项。四是办理资质审批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程款清欠的主线。今年是落实国务院提出“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要求的最后一年。因此今年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今年底要基本解决社会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主要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尽快解决网上的项目,督促债权债务双方限期结算,核定欠款数额,签订还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努力达到省政府领导提出的在全国不落后、排前位的工作要求。二是在按期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清欠工作目标的同时,初步建立防止发生新欠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工作方式由大规模集中清欠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工作手段由行政主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以清欠为主线,逐步建立依法、诚信、公开、透明、平等、有序的市场秩序,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狠抓两个重点
——市场监管的重点。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开放市场,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管,促进相关工作环节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市场运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劳务分包市场,同时探索建立招标担保、承包方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制度。
——现场监管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继续推动全省各级建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完善协调统一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引导和督促工程承包企业健全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安全质量检查和巡查,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相关保险制
度,降低工程建设各方风险。
  (三)致力两个加强
  ——加强新农村建设引导工作。建筑业要服务全省新农村建设,重点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引导和培育农村建筑劳务队伍,培养农村企业能人,鼓励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收入资金回归,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二是引导骨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送技术下乡,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推动村镇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引导农民建节能省地、抗震防灾、改善村容的住房。
  ——加强建筑劳务输出工作。实施“外向重点帮扶工程”,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外向建筑劳务企业集群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外向龙头企业带动建筑劳务输出。积极发展建筑劳务输出中介组织,以劳务基地为依托,提高建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打造建筑劳务品牌。
  (四)采取两项措施
  ——加强效能建设。以“责任、敬业、效能、服务、依法”为重点,建设一支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的行政管理队伍。全省各级建筑管理部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注重营造良好环境,创建满意窗口,完善岗位责任制、信息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重点事项督办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用制度来规范办事行为、办事程序、办事时效,全面推动建筑管理系统行政效能建设。
  ——促进科技进步。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加大推广力度,普及“四新”应用,促进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推进建筑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五)完善两个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机制。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业主控制造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实行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必须尽快建立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机制,大力推行,从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建立公开、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环境。
  ——建筑节能实施监督机制。各地要加大建筑节能推行实施力度,尽快制定完善适合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实施细则和相关规范标准,并按照“设计为龙头,图审为关键,施工监理保障,政府指导监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建筑节能实施监督机制,确保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建筑节能标准。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1-4月份我省建筑业的各项指标都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取得了开门红。但是,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改进工作,破除阻碍发展的一切条条框框和陈规陋习,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法规建设和市场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的关系,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省建筑业广大职工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以一切为发展、一切为改善投资环境为着力点,加强调研,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建筑业的振兴,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为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安徽省建筑业“十一五”规划
(草案)
  本规划建筑业篇主要包括:建筑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十·五”主要存在问题、规划期建筑业发展环境、规划期指导思想、规划期总体目标、规划期的战略重点、规划期主要工作任务七个方面内容。
  规划实施期间为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时期,建筑市场空前活跃,交易规模大幅增长;建筑市场机制进一步发育,市场体系得以发展;适应国家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制度调整开始起步,法规体系完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初步确立,针对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的管理力度大大加强,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质量、安全形势稳定。特别是量大面广、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宅工程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成一批精品住宅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住宅工程质量从主体结构质量、克服质量通病,逐步延伸到使用功能质量、规划环境质量、节能环保等更高层次的要求。
  1、全面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67亿元,其中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660.27亿元,建成了以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合安高速公路、界阜蚌公路等为代表的交通工程,以琅琊山抽水蓄能电站、安庆电厂等为代表的电力工程,以临淮岗洪水控制、无为、广济、铜陵长江西等大堤加固等为代表的水利工程,进一步改善了社会基础性设施建设,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成了以全钢子午胎、冬瓜山、池洲日产8000吨水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工业与矿山工程。“十·五”期间,我省城镇化由“九五”末期的27.8%提高到35.5%,建成了一大批建筑新颖、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满足了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2、建筑业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十·五”期间,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建筑业呈现高速增长趋势。预计2005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08亿元,比“九·五”末期增长159%,在全国排序从“九·五”末期的第15位上升到第13位(2004年的排序),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9.315%,比“九·五”末期提高了2.86个百分点。五年共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797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1%;等级以上企业完成房屋施工面积37190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长84.8%,房屋竣工面积21664.31万平方米,较“九·五”期间10667.73万平方米翻了一番,完成利税总额1585亿元,比“九·五”期间45.69亿元增长2.5倍,施工、竣工面积和实现利税均在全国为第14位;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人均劳动生产率从“九·五”期末的42424元到“十·五”末70718元增长66%,位次也从全国的27位上升到18位(2004年的排序)。
  3、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十·五”期间,通过2002年资质就位和2003年开始的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促进了行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推动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化改革,建筑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一大批地方优势企业
和龙头骨干企业逐渐形成。根据评出的2004年度建筑业50强,其总产值占全省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的33%,实现的利润占全省建筑业企业总利润的25%。预计2005年底,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3101家,高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670家,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34.97%、76.78%,高等级企业数所占比重,也由“九·五”末期的16.8%,上升到22%。工程监理和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型企业快速发展,预计2005年底,全省工程监理企业187家,招标代理企业155家,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104.4%、156.9%。
  4、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十·五”期间,工程质量稳中有升,避免了恶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通过连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年工程”活动,住宅工程使用性能明显提高,房屋建筑工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呈现下降趋势。建筑业企业创优自觉性增强。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基本通过了ISO质量体系认证,建筑业企业工艺标准编制工作正在全行业展开,施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共创全国“鲁班奖”工程6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5项;创黄山杯奖(省优)工程220项、省建筑工程装饰奖33项,省级奖项总数是九五时期的3.4倍;创省级“用户满意工程”202项,各地还创建了一大批市级优质奖项工程。
    5、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十·五”期间,省建设厅连续五年通过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受到省政府表彰和奖励。全行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推行两项安全许可制度,紧紧围绕“强化意识,落实责任,专项治理,创建达标”等四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施工现场面貌明显改善,文明施工水平普遍提高。全省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共280项,各地创建了一大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6、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十·五”期间,进一步规范了工程招投标活动,完善了制度,使招投标过程各个关键环节有章可循。加大了市场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市场主体和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了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实施了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岗位人员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制度。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加强了自身建设,改善了服务设施,完善了规章制度,部分城市建立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有形市场。
  7、劳务输出成效显著。“十·五”期间,成建制建筑劳务输出逐年增长,预计2005年底,输出规模达到65万人,劳务收入约50亿元,比九五末期分别增长24%、42.86%。成建制建筑劳务输出累计达到289万人次,劳务总收入218亿元。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向纵深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化步伐不断加快,涌现了一批规模大、管理强、技术精、信用好的劳务输出龙头企业。预计到2005年底全省建筑劳务企业数达到465家,吸纳建筑劳务人员35万人。
  8、国际工程承包势头良好。“十·五”期间,我省外向型骨干施工企业在海外市场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省外经建设(集团)公司开拓足迹遍布非洲近10个国家,成为我国在非洲市场获得成效为数不多的企业之一。预计2005年全省国际工程承包营业收入达到9200万美元,比九五末期增长228.6%。“十·五”期间累计总收入2.354亿美元。
  二、“十·五”主要存在问题
  1、体制改革缓慢。高等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缓慢,行业结构仍需进一步调整。建筑业企业粗放管理没有明显改观,人财物资源浪费明显,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意识不强,品牌意识不浓,大多数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2、整体素质较低。建筑业从业人员中除了经济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农民工所占比重较大,造成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缓慢,劳动效率低下,全员劳动生产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
  3、经济效益低下。“十·五”期间,建筑业税后利润并没有随增加值呈现同幅增长的态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现在市场因素等综合影响的原因,建筑业始终未脱离低收益行业行列;二是建筑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仍然基本维持在劳动密集的产业状态;三是项目业主商业信誉差,尤其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十分严重,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生产成本和财务成本。
  4、市场尚需继续规范。各个市场主体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压价、拖欠工程款严重。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机构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时有发生。
  5、工程安全、质量隐患较多。一些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等工程,滥用其特殊性,摆脱政府有效监督,擅自违法建设,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结构质量留下了安全隐患。大量的装修工程和村镇工程,由于种种原因,也未纳入政府监督范围,存在不少安全、质量事故隐患。
  三、规划期内建筑业发展环境
  2006—2010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的发展应当充分考虑如下一些重大战略性调整和环境变化:
  1、宏观政策环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发展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将进一步从外延粗放转向内涵集约,将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保证社会公平;将更加注重保护生态,节约能源和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将更加注重营造宽松、良好环境,改革一切束缚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宏观政策背景下,今后政府和社会将更加关注建筑质量和安全保障需求,消费者对居住环境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大幅度提高,劳动者对改善建筑生产安全和劳动坏境的要求将更加强烈。建筑业的发展应当更加注重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将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管,统筹国内外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清出管理;将更加注重协调工程建设领域各个利益团体的关系,防止和化解各种市场矛盾;将更加注重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2、市场发展环境。一是国家推动投资体制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者具有更加自由的投资决策权,建筑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政府投资方式的改革,将带动建筑业企业承包方式的转变。二是我国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圈发展动力强劲,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三大龙头地区。我省作为建筑劳务输出大省,建筑劳务有着扎实的行业基础和市场渠道,在新一轮发展中可弥补市场劳务短缺而形成经济增长点,形成紧缺品牌效益,给我省建筑业外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市场。三是我省地缘“长三
角”,经济已步入良性增长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仍然保持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给建筑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是,也要看到“十一·五”时期,“入世”过渡期基本结束,建筑业将进一步面临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调整,高端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对建筑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建筑企业自身的深化改革也都将会给我省建筑业的发展提出挑战并产生直接影响。
  四、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抢抓机遇,奋力崛起,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支柱产业的作用,坚持维护建筑市场公平交易,保护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坚持建设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使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一致;坚持建筑业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向社会和人民群众交付适用、美观、安全可靠的建筑产品,保证投资效益;坚持扶优扶强扶专扶特,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打造安徽建筑劳务品牌;努力开拓省外、海外两个市场,提高产业外向度;坚持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五、规划期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建立基本完善、规范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和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基本完成全省建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建筑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改组,做到建筑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合理,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重大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使建筑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积极培育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并发挥作用,建立建筑市场机制,完善社会支撑体系。
  1、建筑业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国有建筑业企业全部完成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行业结构基本趋于合理,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78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9.6%以上;培育1-2家年产值达50亿元的企业,10家年产值达20亿元企业,(50强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以上);按现行资质标准,特级企业达到3-5家,一级企业达到150家,全行业从业人数达到180万人,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到1000家以上。
  2、安全目标: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各种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支撑体系(包括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的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市场需要。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下降20%,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控制在4.8以内,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达标率显著提高,城市达到100%;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的噪音、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安全文化得到明显改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观念基本确立。
  3、质量目标。“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建设各方主体自觉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社会各方参与评价、政府有效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交付合格率保持100%,新建建筑达到节能50%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开发区工程全部受监,地区间工程质量差异明显缩小,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基本消除
重大恶性质量事故。创建鲁班奖等全国奖项工程8项、黄山杯奖等省级奖项工程260项、“省级用户满意工程”200项。
  4、建筑市场目标。2010年,建筑市场运行监管体系完善成熟,市场秩序呈现根本性好转,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初步完成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筑法》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制定配套政策;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启动采用市场手段调控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探索和试点工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制度性问题基本解决,“十一·五”第一年实现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目标,到期末基本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5、建筑业科学技术目标:2010年,全行业形成科技推动发展、建筑“四节技术”推广运用普遍的机制。产值亿元以上的施工企业完成ISO9000、ISO14000、ISO18000的三位一体的认证工作,形成完整的质量、环保、健康管理体系;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能力和实绩,先进工法拥有量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进步速度加快,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增加。创建“全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72项,“省级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40项。
  六、规划期的战略重点
  1、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本运行基础与政府对于建筑市场进行统一、科学、有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招投标制度,使招投标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筑市场发展更好的融合。
  2、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筑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从事建筑活动的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信用档案登记、评价、发布和惩戒制度,使建筑市场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3、以建筑业资质改革和调整为契机,加速形成全省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产业体系,按照不同的市场定位和优势,分别走资本运营为主的发展之路、综合总包专业分包的发展之路、劳务品牌特色经营的发展之路,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提高安徽建筑业的集约化程度和整体竞争能力。
  4、大力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在皖中、皖南、皖北培育一批资源丰富、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建筑劳务基地和劳务企业,推行建筑劳务预备制度,继续扶持帮助一批外向骨干企业开拓市场。
  5、整合现有质量、安全、市场监督资源,提高质量安全执法效率,引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七、实现规划期目标的保障措施
  1、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大型企业产权多元化、中小型企业民营化的指导原则,继续推进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的管理制度和组织形式,提高大中型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引导大中型企业着力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2、发展建筑业民营经济。坚决破除了对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各种偏见、歧视和限制,营造多种所有制形式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高我省建筑业民
营经济成份比重,把发展民营企业作为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结合行业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个私经济成分由“暗”转“明”,通过分立、买断、参股、兼并、租赁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改革。加强指导,实现民营企业发展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小规模、粗放分散的经营模式向规模集约、高度集中方向转变,由低层次、低水平经营类型向创精品、树品牌经营转变。
  3、培育排头兵企业群体。以深化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加大力度,分类指导,扶优扶强,扶专扶特,促进一批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一批专业、劳务分包企业做专做精,树立安徽建筑劳务品牌形象。积极引导总承包企业提高项目融资能力、技术和管理集成能力;引导专业承包企业发展专业技术能力,形成较强的专项技术优势;引导劳务企业突出“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熟练应用能力。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代建制的试点,促进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的转变。
  4、打造建筑劳务品牌。建筑劳务基地建设要实现由建筑劳务基地县向建筑劳务基地乡镇村转移,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向市场化手段为主转移。引导高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中心城市劳务企业发挥资金、人才和管理上的优势,与建筑劳务人员比较密集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联系,共同建设本企业用工基地,开发稳定的直接用工后续劳动力资源。鼓励乡镇政府牵线搭桥,吸引总承包企业与本乡镇建筑能人共同出资,开展技能培训,定向组建建筑劳务公司。要充分发挥建筑劳务基地的作用,研究施工操作技术,培育区域性建筑劳务特色,形成市场品牌效应。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蚌埠等江淮、沿江地区重点发挥以结构见长的特色,着重发展混凝土、砌筑操作技术,形成品牌;巢湖、安庆地区重点发挥以内外装修知名的特色,着重发展内外墙面、瓷砖等装饰操作技术,形成品牌;黄山、池州等地区重点发挥以木石制作突出的特色,着重发展古建、园林施工技术,形成品牌;宿州地区重点保护现有的全国知名品牌防腐、保温施工技术,着力提高其全国市场占有面。
  5、加快工程监理发展。重点促进工程监理实现由队伍规模扩大向队伍素质提高转变,由强调监理覆盖面向提高监理服务质量转变。积极指导我省工程监理企业注重市场信用,创建有公信力的监理公司;指导具备条件的甲级监理企业由简单的施工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指导低等级监理企业以专业化为特色,创建监理品牌。加强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旁站监理、安全监理和持证上岗的监管,规范监理服务内容,切实提高监理行业服务质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开展监理业务人员职业教育,重点抓好培育总监理工程师队伍工作,切实提高监理整体素质。
  6、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开放市场,打破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促进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市场运行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加速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完成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制度建设,建立鼓励诚信和惩戒失信机制;以政府对市场主体诚信评价为重点,发挥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积极作用,完善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建立劳务分包市场,继续开展“三优、四化”示范窗口活动,不断提高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质量。
  7、构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针对监管薄弱地区,尤其是经济开发区、高教园区、工业园区、村镇建设工程、城乡结合部以及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理顺监督管理体制,依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建筑业工伤保险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体系;促进建设工程安全文化、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和建设良好的建筑业安全文化,树立新的安全理念。全面提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工人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
  8、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健全、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回访、保修、巡查、检测鉴定制度,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制度等,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创新工程质量监管理念,建立行业协会为主导的质量自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工程质量保险机制,推行住宅工程十年期质量保证保险,试行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责任职业险。分类指导,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在省辖市规划区范围消除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在市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杜绝重大垮塌质量事故的发生。以合肥、芜湖、马鞍山市为龙头,创建一批国家级优质工程;以铜陵、马鞍山市为重点,加快县城质量水平提升速度,缩小市、县区域工程质量水平差异;以芜湖、安庆市为重点,努力提升我省村镇工程质量水平;以黄山等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积极探索与优美风景相协调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徽派建筑”。
  9、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进步投入,指导企业用好税前提取的1%科技研发资金。制订建设部十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加大以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带动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大力推广使用成熟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节约性施工和“绿色施工”,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增加科技含量,促进全行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10、开拓省外、海外建筑市场。支持、推介一批优势规模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争取对外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打造安徽建筑劳务品牌形象,畅通与省外大市场、大企业劳务合作渠道,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引导外向企业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参与进驻地的各类创优活动,创建品牌企业、品牌工程、品牌项目经理、品牌工种班组等等,以品牌优势滚动发展;加大力度做好畅通输出渠道的服务,提高外向竞争力的服务,驻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咨询服务。
  11、提高政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大力度,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减少对建筑行业和企业行为的普遍性干预,逐步从非政府监管职能退出,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随意增加监管内容的做法,健全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依法治业、以德治业,在全省建立政府扶优治劣、公平竞争、诚信为上的管理机制,打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关于发布2005年度安徽省建筑业企业50强信息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打造我省建筑业企业品牌形象,在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中培育排头兵企业群体。根据皖建协[2005]006号文件《关于开展“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年度50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以安徽省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信息数据库2005年度统计资料为依据,提出50强初选名单,经公示征求意见,现予以正式发布。
附:2005年度安徽省建筑业企业50强名单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5年度安徽省建筑业企业50强名单
1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3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4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5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6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
8  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9  马钢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11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  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  
13  马鞍山十七冶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15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  马鞍山市远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7  安徽省湖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8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马钢集团建筑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  安徽省巢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公司
21  合肥市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公司
23  中煤特殊工程公司  
24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  
25  合肥建工集团公司  
26  安徽省宿州市路桥工程公司  
27  马钢利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8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30  马鞍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1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32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  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  合肥国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5  安徽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  
36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37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8  马鞍山马钢江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39  合肥市大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  合肥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41  安徽省巢湖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2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  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4  合肥市第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5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7  蚌埠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8  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49  安徽省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0  合肥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